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,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,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、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湖北、广东和厦门、深圳10个省(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)。明年则会继续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,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。
在试点地区不断增加的情况下,在短期盈利影响方面,专家分析:铁路正面,公路偏负面但存在较大的政府补贴可能,对物流小幅负面影响。中期将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并提升物流行业盈利能力,但参照上海情况对物流企业盈利将是先苦后甜的过程。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完成。